依本校相關規定採「通過或不通過」或「等第制」,可由師生討論議定;惟「自 主學習」課程完成後,需進行成果發表並提交成果報告,成果報告須集結成 一份「學習歷程檔案」,成果形式可以為文件、相片、影音、表演、展覽、設 計成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