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校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系辦法第六條:學生於取得雙主修或輔系修讀資格前所選修之通識科目,雖為雙主修或輔系排除修讀,仍採計為畢業通識科目學分。已修習的資訊通識學分會保留,可計入畢業學分。反之,若從免修資訊通識的學系轉至需修習的學系,則需補足應修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