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ependent Study
為發展書院通識特色課程,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問題解決及跨領域實作等綜合能力,
在書院通識領域設有自主學習課程,提供學生主動規劃發展課程之機會,建立師生共學校園文化,
依申請方式分為「開課型」及「認證型」二類自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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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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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型
開課型自主學習
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政大開始實施開課型自主學習課程制度。
開課型自主學習課程係指學習內容與方式由學生自主規劃,或師生共同規劃設計之課程,得由本校專兼任教師或具教師資格之專任研究人員授課或指導。證照類課程、校內已有相關課程、相似課程重複提案第三次皆不予受理。
課程名稱及學分數
課程名稱為「自主學習專題:○○○(學習主題)」,學習時程以一學期為原則,學分數為一至二學分。
申請
本校學士班在學學生一人以上,依通識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公告事項,檢具自主學習計畫書及相關申請文件。提案人應有自主學習先備知識,並全程修課,負責課程運作及期末成果報告,若無故未能滿足以上要求,二年內不得再提案申請。
審查
自主學習計畫書須經本中心審查後提送書院教育領域小組評審,再經通識教育委員會及教務會議通過後開課。
鐘點計算與經費來源
- 課程預算上限以教授授課鐘點費乘以學分數乘以上課週數計,相關經費由政府補助款或本校自籌收入支應。不得重複申請教務處其他補助。
- 授課教師依教育部規定及實際授課時數給付鐘點費,屬學制外授課,不納入專任教師當學年授課時數內計算。
- 開課教師應負責課程經營與成績評定,實際授課時數低於一半者,得支領以碩士班論文指導費為支領標準之課程指導費。
認證型自主學習
認證型自主學習制度自112學年度起實施。為鼓勵學生發展問題解決和創新實踐能力,學生得經相關領域教師輔導或獨立完成學習計畫後申請自主學習學分認證,亦可透過參加海外實習或海外志工等計畫申請自主學習認證以取得學分。
認證型自主學習分為「學術探索」、「行動實踐」與「創新實作」三大類別。學生不限學期期間或寒暑假皆可由線上提出執行申請,亦不限執行期間與完成期限。學生應於完成後進行成果發表,並於次學期學校受理認證期間繳交學習檔案與相關資料,由書院教育領域小組統一審理。考評採「通過/不通過(P/F)」方式,通過則獲得學分認證,並得擇優獎勵。
認證型自主學習課程係為鼓勵學生發展問題解決和創新實踐能力,得經相關領域教師輔導或獨立完成學習計畫。七人(含)以上得辦理團體認證,指導老師得支領課程指導費。
課程名稱及學分數
課程名稱為「自主實踐學習」,學習時程不限,學分數以一學分為基本單位,採計上限二學分。
申請期間
學生於學期間皆可提出申請。
審查
學生應於每學期受理認證期間繳交學習檔案,由書院教育領域小組統一審理。
相較於開課型自主學習制度,認證型自主學習制度提供更有彈性的自主學習時間、空間和方式,讓政大學生在學校的支持下,得以有更多元的自主學習可能。
通識中心自主學習課程承辦人:張小姐 0229393091分機63871
E-mail:chy@n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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