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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學分認抵

國內交換學分認抵本校一般通識學分

  • 01 抵免說明

    國內交換期間,學士班學生每學期至少應於國內交換學校修習一門課程。學生於交換學期結束後,應提出國內交換大學所修習之正式成績單或成績證明書,於次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前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一般通識學分抵免申請。

  • 02 申請資格

    依「政治大學學生赴國内簽約學校交換學習實施作業要點」申請國內交換之學士班學生

  • 03 辦理期間

    交換結束次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前(確切時間請參看各學期行事曆)。

  • 04 注意事項

    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學分抵免申請,除因特殊事由經專案簽核准外,均不得再申請抵免,並由教務處於成績總表註記「國內交換選課期間未符修課規定,不予抵免學分」。

  • 05 申請流程

    於國內交換學校修習及格之通識課程,得至通識中心申請抵免為一般通識學分,由本中心認定該課程所屬領域。審查時將以課綱內容相近程度進行判定。
    申請時請附上:
    (1) 抵免學分申請表
    (2) 交換學校含有及格成績之成績證明
    (3) 交換學校課程大綱,以中、英文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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