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通識學分認定

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以下簡稱通識中心)為鼓勵學生多元跨域學習,辦理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系及學分學程課程學分認定為通識教育學分作業。各開課單位若同意修讀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學生得據此辦理通識學分認定,請填具認定通識領域類別調查表,送交通識中心各領域承辦人,提案每學期通識領域小組會議、通識教育委員會議及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由通識中心上網公告,即完成通識學分認定申請。

申請認定說明

 

一、教務處業於108 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教務會議通過「國立政治大學通識教育學分認定作業要點」,有以下重點:

 

(一) 學生修讀雙主修、輔系以及學分學程課程者,得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將其修讀之雙主修、輔系以及學分學程課程認定為一般通識教育學分,但不得認定為核心通識。

(二) 雙主修認定以九學分為上限,每一輔系認定以六學分為上限、二輔系學分合計認定以九學分為上限;學分學程課程認定以三學分為上限。以上認定合計以九學分為上限。

(三)學生應檢附申請表件,送通識中心審核可認定領域及學分數,再送教務處註冊組審核通過後,方完成認定。惟申請學分學程認定通識學分者,須先經學程開設單位確定其修習資格及課程係屬學程所列修習科目。

 

二、通識中心本於專業領域認定精神,強化跨域學習成效,請辦理雙主修、輔系及學分學程之開課單位填覆申請認定的通識領域別。雙主修、輔系及學位學程可申請單一領域或跨領域別認定,惟資訊領域限定為必、群修且具備程式設計事實之課程;學分學程請以課程為單位,逐一填寫擬認定之通識領域別。經公告後不得輕易變動,若有課程異動,請通知通識中心並重新申請認定。

三、各單位填具之領域認定調查表,後續提送各領域小組委員審議,並提通識教育委員會議及教務會議核備後公告之。

四、學分學程請提供學程之修習科目一覽表,俾利後續審議。

 

各領域承辦人:

(一)語文通識及人文學領域:吳小姐,分機63872,信箱:yun63872@nccu.edu.tw
(二)社會科學領域:蕭先生,分機62856,信箱:yuanchao@nccu.edu.tw
(三)自然科學領域:張小姐,分機62847,信箱:changwc@nccu.edu.tw
(四)資訊領域:林小姐,分機62857,信箱:jeanli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