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通識課程審查

共同課綱審查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增撥員額發展通識教育執行要點第八點規定,開設核心通識課程單位應每三年檢修其共同課程主軸,並送各領域小組及通識教育委員會審核通過。
課程審查
依據國立政治大學增撥員額發展通識教育執行要點第九點規定,核心通識課程應每滿三年接受一次審查,審查相關規劃與指標請依據國立政治大學核心通識課程進退場審查規劃辦理。
受評單位
開設核心通識課程之教學單位。
審查時間
115學年度開始,每三年同時進行共同課綱及前三年課程審查。

審查標準
審查標準共分為下列三大指標:
(1) 開課人學分及選課人學分,並參酌各領域平均數。
(2) 課程教學意見調查及學習成效。
(3) 教師教學社群與課程教學團隊之運作情形。

審查程序

(1) 教學單位每三年自行檢核各項指標,並檢具相關佐證資料,經所屬系、所、院課程委員會或相同層級會議同意,於學期結束後送至通識教育中心,同時提送未來三年之共同課綱。
(2)次學期先由領域小組審查,再送通識教育委員會確認是否通過,若未通過則需送外審,外審應遴聘該領域校外委員至少三名,以進行書面審查。
(3) 校外委員審查結果比照大學院系所評鑑標準,分為通過、待觀察、未通 過。除通過之外,應提供審查建議,經相關領域小組及通識教育委員會 確認後,待改善者請教學單位每學年回復執行情形,未通過者,簽請校長同意退場。
核心通識課程進退場審查檢核表

